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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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5-11-07 15:50:44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锦医安委字〔2025〕6号)安排部署,要求有实验室的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题应急演练,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9日-11月28日。

二、演练内容

1、危险化学品起火应急演练

2、机电设备起火应急演练

3、实验室初期火情处置演练

4、压力容器、气体钢瓶突发故障应急演练

5、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6、消防逃生应急演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树牢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锦州医科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锦医校字〔2024〕145号文件)内容,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同时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学院、单位可组织各实验室选择以上1-2项演练内容,自行设计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2、科学安排,确保应急演练安全有效。演练前,组织实验人员、相关专任教师以及学生代表学习应急预案,熟悉应急流程与措施;结合实验室具体特点,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明确各类参演人员的角色要求,检查相应保障物资是否完备和应急疏散路线是否畅通;注意做好演练过程各环节的情境记录(影像、文字)工作,便于演练后总结、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做好总结,强化应急演练实战导向。应急演练完成后,各学院、单位须将《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总结报告》(见附件)和修订完善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以及3-5张应急演练照片或视频的电子版,于11月30日17:00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瑶68953。邮箱:sysbz@jzmu.edu.cn

附件: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总结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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