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货物类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采购部分设备(详见附表1、附表2)。要求供货商为一般纳税人;所提共的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供货。欢迎有意向、有资质的供应商与我们联系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纸质版证明材料。具体洽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提供以下纸质版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二、符合性
1、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每个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限制单价,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2、技术规格偏离表;
3、供货方案;
4、售后服务承诺书;
联 系 人:魏老师 15164189199
地 点:锦州医科大学办公楼230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7:00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30日